落户西宁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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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1-28

  核心提示:落户西宁市有多种途径,如工作入户、购房入户、投资入户、投靠亲属入户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落户西宁的规定。

  根据《西宁市迁入户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落户西宁:

  一、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一)入学前户口在省外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在西宁就业或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

  (二)入学前户口在本省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在西宁的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直系亲属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

  (三)入学前户口在本市市区及市辖县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毕业后暂未就业的,须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

  二、被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以及我市急需的具有高级职业技能资格的工人、技师或其他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本人可在单位集体户口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落户;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准许本人及其无工作配偶和未婚子女落户。

  三、凡在西宁城区购买60平方米及以上成套商品房,可申办本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工作的人,下同)及其无工作配偶和未婚子女户口。商品房属多名共同人所有的,只能为一户办理落户手续。

  本省外州县单位和国家、省直行业单位在本市构建住宅出售给职工的,其无工作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四、本省户籍人口在西宁城区拥有55平方米及以上二手房的,原房主户口迁出后,可申办本人及其无工作配偶和未婚子女户口。

  五、外省户籍人口在西宁城区拥有55平方米及以上二手房的,原房主户口迁出后,可申办本人及其无工作配偶和未婚子女户口。

  六、因投资经商、创办企业、纳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一)在本市投资办企业的外商,一次性投资5万美元的,如本人不办理,可允许一名公司工作人员办理户口登记;

  (二)在市区一次性投资30万元、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即一区四园)一次性投资20万元的,项目开工或开业后,引资单位出具证明,且有固定住所的,本人、无工作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三)个体私营企业在本市当年纳税5千元或3年累计纳税1万元以上的,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投资者,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准许本人及其无工作的配偶和未婚子女落户。

  七、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一)夫妻两地分居,投靠配偶的;

  (二)未婚子女可随父或随母;

  (三)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身边无子女,来宁投靠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五)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被收养的非直系亲属以及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婴儿和孤儿。

  八、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一)离退休后来本市定居且在市区有固定住所的干部、工人及其不在职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二)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接受安置的军队转业、退伍军人;

  (三)由上级批准安置在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退役干部及其无工作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九、符合随军条件的配偶及其未婚子女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十、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我市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和留学生,,可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