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外国人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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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3-27

  核心提示:和外国人结婚需要哪些证件?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和外国人结婚需要哪些证件?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双方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