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解除收养关系怎么办理?

【标签】收养关系

更新时间:2021-05-02

  核心提示:北京市解除收养关系登记需已依法办理收养登记的,并且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人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收养登记证等材料经申请、审查等程序,符合规定的即可解除收养关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的程序。

  一、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的办理条件

  1、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2、收养人和送养人或成年被收养人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3、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二、解除收养关系所需的材料

  收养关系当事人需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收养登记证;

  3、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一式三份。

  三、解除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

  收养关系当事人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三)登记(发证)

  1、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2、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四、相关法律依据:

  《收养法》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九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 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十条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 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 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