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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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4-24

  所有的企业在支付工人工资时是不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这也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最低工资标准也可以反应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老百姓的收入情况,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最低工资标准也在不断的提高,符合实际的情况。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一、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呢

  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于2015年5月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四类:其中一类地区是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二类2016年广东最低工资标准最高1895元/月

  地区是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四个珠三角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三类地区是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四个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月;其余地区为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月。

  中国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始于2004年3月1日。实施十二年来,这是广东省第三次宣布不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之前两次分别是在2009年和2012年,均为全球经济危机之后。

  最低工资标准与企业工资指导线类似,均可视为区域经济的风向标。此前2015年11月,广东省曾公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5% ;上线为12.5%,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在过去十余年间,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 “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的情况,仅在全球爆发金融危机的2009年出现过。

  二、小时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关于最新职工日工资计算方法,职工月计薪天数现在为21.75天,所以每天的工资是:月工资、21.75;此前是按照20.92天计算,因此加班费与日工资将略有减少,这是根据最新《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计算得出的。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办法分别作出调整。

  在职工制度工作时间计算方面,年工作日为250天,由365天扣除104天休息日再扣除11天法定节假日所得;季工作日为62.5天,由250天÷4个季度所得;月工作日为20.83天(原来是20.92天),由250天÷12个月所得。工作小时数的计算方法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时。

  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通知明确,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由(365天-104天)÷12个月所得。职工日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 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 浮动系数)

  随着地区的发展不同,各地区的经济水平会有很大的差异,这也会导致工资的水平存在差距。各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东莞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东莞企业的员工工资支付提供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