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八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标签】工伤赔偿

更新时间:2020-11-19

  核心提示: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每个等级的工伤赔偿标准不一样。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潍坊市八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

  工伤赔偿标准之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注: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同,同等伤残的职工所能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不一样。

  广东: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计算。具体如下:(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八级计发15个月。(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八级计发4个月。

  北京: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八级15个月。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1. 根据工伤保险处出具的《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通知书》或工伤认定证明,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鉴署意见,加盖公章;因其他原因伤残或因病的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因批准后,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单位鉴署意见,加盖公章。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