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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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7-28

  核心提示:需要复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更多详细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复婚需要什么证件?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所以由此可知,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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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