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标签】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2019-09-25

  核心提示:哪些情况免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包括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