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怎么补办?

【标签】档案补办

更新时间:2020-02-22

  核心提示: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怎么补办?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向所在市或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详情请看以下内容。

  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怎么补办?

  【所需材料】

  单位应提供:

  1、重新补签的劳动合同书;

  2、终止、解除合同文件。

  【办理程序】

  1、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向所在市或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职工履历、丢失损毁的原因、补办依据(有效材料)及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2、,负责组织收集补办人认定应提供的有关凭证、证明材料,并提供申请补办认定档案职工的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籍底案和个人补建档案的履历自述材料。

  3、申请单位携同职工本人到所在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补办认定材料。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补办认定材料进行初审。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后认为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由申请单位继续收集补充材料。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7、申报单位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8、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补办认定手续。

  【办结时限】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即为受理补办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补办认定申请三个工作日内,委托企业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当自公示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办认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