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法院可以处理涉台离婚案件

【标签】台湾|离婚

更新时间:2020-02-17

  不少法律咨询用户提问:?。下面让法律快车精品咨询栏目来告诉您。

  1、我国一般原则。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2、我国的特殊原则。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