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的甲醛超标致病,房东应该赔偿吗?

【标签】租赁合同

更新时间:2021-06-08

  核心提示:出租房的甲醛超标致病,房东应该赔偿吗?作为出租方负有隐蔽瑕疵、默示瑕疵的担保义务,他没有保证房屋空气质量合格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应该赔偿租客的损失。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出租房的甲醛超标致病,房东应该赔偿吗?

  房东是房子的主人,理应承担房子质量的问题,这其中自然也要保证房屋的空气质量合格适合人居住,并在租赁期间保持出租房符合约定的用途。这也构成了所有出租人的默示担保义务,一旦违反,就构成违约。房东作为出租方负有隐蔽瑕疵、默示瑕疵的担保义务,他没有保证房屋空气质量合格理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陈母的损失。

  房客与房东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全面了解标的物的状态。作为房主,对出租房屋具有修缮、保障义务,必须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而作为租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房主沟通,与对方联系要使用书面函件。租户发现对方出现违约情节,也不能成为自己违约的理由,不能恶意扩大损失。

  温馨提示:

  出租人的义务主要有:

  1、交付出租物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

  3、瑕疵担保

  当租赁物有瑕疵或存在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不能依约使用收益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因此所受损失,出租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承租人订约时明知有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