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轮候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标签】公租房

更新时间:2020-12-05

  核心提示:深圳轮候公租房主要申请条件有三个。其中包括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等具体条件,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深圳轮候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主要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未领取购房补贴,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其他条件详见市住建局公告)

  法律快车编辑温馨提示:

  造假将会列入诚信黑名单

  市住建局表示,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经核实后将取消轮候资格,并将申请人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公示,列入诚信黑名单。

  对于纳入首次轮候的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排位将按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简称入户时间)为其轮候基准时间,但其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不含补缴和退保,以下简称社保时间)在其入户时间之前(不含同年同月)的,以其社保时间为轮候基准时间。首次轮候申请截止后,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日常轮候,日常轮候的申请人,轮候顺序依受理备案回执号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市住建局介绍,房源供应将结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进度、可供应量等实际情况,分批向在册轮候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