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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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4-03

  核心提示: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什么条件?首先要有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在100万元以上,而且流动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形态的开发企业要求更高,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申请股票上市的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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