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伤残自理的条款有效吗?

【标签】劳动合同|伤残自理

更新时间:2020-04-06

  核心提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伤残自理的条款有效吗?在一些企业与职工签订的中往往有类似“责任由本人自负,企业概不负责”的条款。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更多详细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伤残自理的条款有效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这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劳动部劳部字[1992]27号文件也规定: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关于“伤、残、亡由个人负责”的条款不具有合法性。因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即使在合同中订立了“伤残自理”的条款,企业同样要承担责任,按照有关工伤规定处理。

  法律快车编辑温馨提示: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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