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样办理?

【标签】婚育证明|计划生育

更新时间:2019-06-09

  核心提示:首先,申请人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婚育证明发放登记表,如实填写基本情况。然后申请人向办证方单位或村(居)计生专干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办理流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湖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样办理?

  办证程序:

  1、申请人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婚育证明发放登记表,如实填写基本情况。

  2、申请人向办证方单位或村(居)计生专干提交下列材料:

  (1)婚育证明发放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3)在驻粤联络站申请办证时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证明其在所辖区域内居住以及急需办理婚育证明的理由。

  3、村级专干或本人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婚育证明。

  4、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定村级专干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发婚育证明。对不属于本单位发证对象,未签发婚育证明的,书面说明理由。

  5、湖南籍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联络站)申请办理婚育证明的,按照现居住地(联络站)1个工作日内受理、初审、网上提交,户籍地5个工作日内核准、网上发证,现居住地(联络站)3个工作日内制证发证的程序进行。

  6、省内空挂户和长期、多次、多地跨省流动人口,难以取得婚育情况证明的,由本人递交《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承诺书》,办证机关应当予以办理。对于通过承诺办理的个案,承诺书应定期集中到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汇总,上传到统一的信息系统,以便基层查询。

  7、村(居)专干应在发证机关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婚育证明及居民身份证或未签发婚育证明的理由告知文书送交申请办证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