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补偿金,竞业条款有效吗?

【标签】竞业|劳动

更新时间:2020-07-20

  核心提示:不给补偿金,竞业条款有效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竞业条款,用人单位不给经济补偿金的,竞业条款无效,竞业条款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约定的竞业条款无效,条款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对于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当事人协商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