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设立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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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3-21

  (一)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

  (二)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资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出资人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国有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出资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三) 公司章程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五)有公司住所。

  选择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

  1、利用居民住宅楼中的房屋(含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

  2、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其住所(经营场所)应选择在机动车交易市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