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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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1-06

  核心提示:云南省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根据云南省人社厅的通知规定,2015年9月1日开始,云南省执行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云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1570元,最低为1180元。以下由法律快车法律经验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2015年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

  1、一类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元。

  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

  2、二类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元。

  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及玉龙县、德钦县;其他设市城市。

  3、三类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

  适用于其他各县。

  4、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人群

  (1)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3)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

  5、执行时间:

  自2015年9月1日起,适用上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