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加班,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吗?

【标签】解除劳动合同|加班

更新时间:2020-12-26

  核心提示:劳动合同的解除是相对于劳动合同订立而言的,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因为劳动关系的特殊性,所以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具备法定要件。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员工拒绝加班,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所以由此可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上述的情况之一。不能因为劳动者拒绝加班就单方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快车编辑温馨提示:

  在一般情况下,加班是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以下四种情况的加班是必须的,不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必须完成的生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