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住改商”怎么办?

【标签】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更新时间:2019-04-08

  核心提示:邻居“住改商”怎么办?法律规定,“住改商”需要经过全部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只有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不能进行“住改商”。?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住改商”需要经过全部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只有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不能进行“住改商”。

  依据《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第10条第2款特别规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不予支持。 故必须达到所有的利害关系业主均同意的情况下,业主才能进行“住改商”。

 

  一旦发生邻居擅自“住改商”的情况,业主可及时向小区业委会或物业公司反映,由小区业委会代表业主,联合物业公司开展清理“住改商”户活动。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安装门禁卡、禁止“住改商”户使用电梯运货、提高超人数的“住改商”户的水电费等措施,请走扰民公司。

  在上述措施不足以禁止扰民情况的,可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投诉。在上述行为依然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也可拿起法律武器,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邻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