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单独二胎政策有生育间隔规定吗?

【标签】计划生育|单独二胎

更新时间:2021-03-28

  核心提示:云南单独二胎政策在2014年3月28日起实施,目前云南省“单独两孩”政策依然存在生育间隔的规定,生育间隔仍为4年。具体内容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云南单独二胎政策有生育间隔规定吗?

,目前云南省“单独二胎”政策仍然存在生育间隔的规定,省“单独两孩”的生育间隔仍为4年。

  注意:

  云南省“单独两孩”政策设立有两个“60天”的缓冲期:3月28日—5月28日期间生育的,只要求补领《生育服务证》即可,并且可以在子女出生后60天内补办。比如说,3月28日生育的,最迟可以在5月28日补办证件,而5月28日生育的,最迟可以在7月28日补办证件。

  补发的《生育服务证》由发证机关加盖“补发”字样条形章,补发后不再实施行政处罚。逾期不申请办理的,按无证生育进行行政处罚。

  政策过渡期结束后,也就是2014年5月28日以后生育的,按正常程序在生育前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

  相关法律条文: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符合再生育规定的,生育间隔时间应当在四周年以上。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要缩短生育间隔时间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生育间隔时间可以缩短至三周年。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少数民族农业人口在执行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提出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都是居住在边境村民委员会辖区内的少数民族;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