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物业收益该归谁?

【标签】物业管理|公共收益

更新时间:2020-09-12

  核心提示:法律规定了小区的公共收益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管理机构不得擅自挪用。但并无对公共收益使用的具体规定。关于小区公共物业收益归谁所有的内容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小区公共物业收益该归谁?

  《物权法》第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绿地属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和设施及物业用房,也属业主共有。第80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

  公共收益如何分配,何时公示,在小区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中,都应该事先对相关内容进行一个约定。

  相关内容:

  哪些属于公共收益?

  1、公共区域广告收益,例如电梯轿厢广告、户外广告;

  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

  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4、利用公共配套,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

  8、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