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明年办出生证需要结婚证吗?

【标签】生育

更新时间:2019-12-10

  核心提示:湖北明年办出生证需要结婚证吗?根据湖北省下发新的《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2014年起,办出生证不再与结婚证、准生证挂钩。也就是说,办出生证不再需要结婚证与准生证。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近日,、省公安厅联合下发新的《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该《办法》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按照新规,省内出生的婴儿办理出生证不再需要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附加条件。

  出生证是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简称,有人生“第一张证”之称。

  按照新规,省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证。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附加条件,严禁在签发时收取工本费、搭车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应在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完出生证,超过3个月未办理的,需到出生地所在出生证管理机构办理。

  家长应在孩子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出生证的办理。如孩子是在具备签发资格的医疗机构出生,由该机构直接签发。超过3个月仍未办理的,需到孩子出生地所在出生证管理机构办理。

  对于无法提供接生机构相应资料的,应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另外,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如出生证遗失、损毁,可到原管理机构申请补发。

  据悉,,各市、州、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委托同级妇幼保健机构为当地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