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生二胎政策

【标签】计划生育|贵州二胎

更新时间:2020-05-12

  核心提示:贵州省生二胎有哪些政策?贵州生二胎政策是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贵州生二胎有哪些政策?

  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结婚5年以上,因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经治愈要求生育的;

  (四)一方或者双方是再婚的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

  二、《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是农民,除适用第三十四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

  (三)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的。

  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农民,两个子女中有一个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注意:

  (一)夫妻双方是农民,由政府统一安排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是农民,通过其他方式转为城镇居民已经领取生育证并怀孕的,生育证继续有效;未怀孕的,不适用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民的,不适用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