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五类人可获医疗救助

【标签】医疗|救助

更新时间:2019-01-24

  核心提示:按照以往的规定,武汉市医疗救助的对象是低保户。为了保障更多困难户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助,武汉市就救助对象做了扩充,具体内容明确了五类人可以获医疗救助。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五类人能够获得医疗救

  1、重点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含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

  2、低收入困难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

  3、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2016年至2020年市扶贫办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

  4、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主要是指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后,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重病患者。

  5、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对象

  此外,武汉市医疗救助规定不仅在救助对象上有所扩充,在给予救助内容上也有所增加,具体如下所示:

  1、个人负担的费用可获得补助

  医疗救助对象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赔付后的个人负担费用纳入补助范围。

  2、7种重特大疾病合规门诊医疗费用

  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年最高补助封顶线为1万元;其他重症(慢性)疾病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年最高补助封顶线为5000元。

  3、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可申请医后救助

  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和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对象,可申请医后救助。

  治疗终结后,由本人或其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向户籍(居住满1年以上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市医疗救助申报审批表》,《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