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其他辩护人有什么区别?

【标签】律师|辩护人

更新时间:2021-03-08

  核心提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仅可以找律师作为辩护人,还可以找其他合适的人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是,律师与其他辩护人的区别不仅仅局限在专业程度上,诉讼过程中还有几点区别,具体包括哪些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律师与一般辩护人的区别主要在诉讼过程中的享有的权利,具体如下:

  1、会见通信权

  律师:不受限制;

  一般辩护人:需经人民检察院许可。

  具体内容

  (1)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2)在审判阶段,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

  2、调查取证权

  律师:受限制的权利;

  具体内容

  (1)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2)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二、除了这两项有所区别的权利外,律师与一般辩护人共同享有以下几项不受限制的权利:

  1、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

  2、提出辩护意见权。

  3、在案件的审判阶段,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4、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5、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6、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拒绝辩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