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征地补偿标准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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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2-20

  核心提示:《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规定最高档农地的补偿由8.58万元/亩提高到12万元/亩,最低档农地补偿也由3.9万元/亩提高到6万元/亩。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广州征地补偿标准。

  广州被征农地补偿将大幅提升,各档农地补偿平均涨了一半,而最高档农地的补偿由8.58万元/亩提高到12万元/亩,最低档农地补偿也由3.9万元/亩提高到6万元/亩。

  越秀等五区补偿最高

  根据《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广州十个行政区(不包括增城从化)的耕地补偿将按分为4档,其中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番禺及白云的部分地区被划为最高档,每亩耕地补偿12万元,而萝岗和黄埔、花都、南沙等区则分列二、三、四档,每亩耕地补偿从6万至10万元不等。园地、林地、养殖水面等非耕地的征用补偿,将按参照同档耕地的补偿标准再乘以一定系数进行计算。

  上述补偿标准和广州现行的征地标准相比有了大幅提升:最高档农地的补偿由8.58万元/亩提高到12万元/亩,最低档农地补偿也由3.9万元/亩提高到6万元/亩,平均而言各档补偿水平上涨了约50%。按照现行标准,越秀、荔湾、天河等地的耕地补偿标准是按均每公顷补偿不低于99.45万元,合8.58万元/亩。

  边角地夹心地也需补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仅对征地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规定了最低标准,实际征地时,双方可以参照本标准进行协商,但征地价格不可低于最低标准。对于实际征地中另外两项补偿费用,即土地上种植物的补偿(青苗补偿)和土地上建构筑物(地上附着补偿),草案没有给出最低标准,原因是这两类补偿在实际操作中差异太大,改由征地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不做统一规定。

  《指导意见》还对征地实操过程中遇到的夹心地、边角地的补偿给出了意见,要求面积小于3亩或小于征地总面积10%,难以利用或无法利用的夹心地、边角地,双方可协商确定补偿价格,如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抢建青苗及违建不补

  根据《指导意见》,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附着物的,应对地上附着物给予补偿。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建筑物和构筑物。

  要拆迁地上附着物的(集体建设用地房屋除外),由征地双方协商确定补偿价格,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与抢建青苗等情况同样,违法建设、违法占用土地的,涉及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