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居民在兰州如何办理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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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1-22

  核心提示:在兰州,澳门居民要收养孩子的,。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澳门居民在兰州办理的收养登记。

  办理机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

  2、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

  办理条件

  一、收养人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条第五项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条第一项限制。

  二、被收养人条件: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4、不满14周岁。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条第四项限制。

  三、送养人条件: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条第三项限制。

  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1992〕价费字349号)规定,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应当交纳收养申请手续费20元、收养证工本费10元、收养登记调查费220元,共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