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继父母收养继子女怎么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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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2-21

  核心提示:重庆继父母收养继子女要到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手续。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收养手续的办理。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以及被收养人14周岁的年龄限制,到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一、收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写明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婚姻状况、子女情况)、收养目的、保证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等有关事项;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的结婚证件;

  (4) 收养登记二寸免冠合影照片2张。

  二、送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2)被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明、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生父或生母同意送养子女的书面意见;

  (4)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以上的,还应出具意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