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跨省转入福州需要的手续流程

【标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21-05-02

  核心提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跨省转入需要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和经申请人签字或参保单位加盖公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流程时限。

  携带资料

  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②经申请人签字或参保单位加盖公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办理流程及时限

  对申请转移接续的,即时受理,转入地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在3个15个工作日内办结。

  ①各经办机构受理企业或参保人员的接续申请: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②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企业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③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发回我市并将转移基金额转入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帐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④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返回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办理接续: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