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 颁布单位: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更新时间:2017-06-07 17:48:22
  • 生效时间:2017-01-07
  • 时效性:现行有效
(2017年1月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国资委令第3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公布的《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同时废止。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三条 ,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投资监督管理体系,。

第四条 ,,,,,、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对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对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 ,体现出资人投资意愿,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坚持聚焦主业,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遵循价值创造理念,严格遵守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回报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条 、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应当建立投资管理体系,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优化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科学编制投资计划,制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风险防控能力,履行投资信息报送义务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

第二章

第七条 ,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投资管理流程、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责;

(三)投资决策程序、决策机构及其职责;

(四)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

(五)投资信息化管理制度;

(六)投资风险管控制度;

(七)投资项目完成、中止、终止或退出制度;

(八)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九)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十)对所属企业投资活动的授权、监督与管理制度。

第八条 。,、季度及年度投资完成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等投资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和管理。,加强投资基础信息管理,提升投资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通过信息系统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投资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全面全程的动态监控和管理。,。

第九条 ,,,。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之外的投资项目,。,并适时动态调整。

,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更为严格、具体的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第十条 ,发挥战略规划、法律合规、财务监督、产权管理、考核分配、资本运营、干部管理、外派监事会监督、纪检监察、,,及时发现投资风险,减少投资损失。

第三章 投资事前管理

第十一条 ,并与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相衔接,年度投资规模应与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相适应。企业的投资活动应当纳入年度投资计划,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投资,确需追加投资项目的应调整年度投资计划。

第十二条 。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主要方向和目的;

(二)投资规模及资产负债率水平;

(三)投资结构分析;

(四)投资资金来源;

(五)重大投资项目情况。

第十三条 、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和投资能力等方面,。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向有关企业反馈书面意见。。

,。

第十四条 ,、:

(一)开展项目投资的报告;

(二)企业有关决策文件;

(三)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尽职调查)等相关文件;

(四)投资项目风险防控报告;

(五)其他必要的材料。

、,从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程度、企业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并对有异议的项目在收到相关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反馈书面意见。,可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非主业投资比例及新兴产业投资方向,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做好项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全过程的研究论证。对于新投资项目,应当深入进行技术、市场、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其中股权投资项目应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按要求履行资产评估或估值程序。

第十六条 ,对投资决策实行统一管理,向下授权投资决策的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不超过两级。各级投资决策机构对投资项目做出决策,应当形成决策文件,所有参与决策的人员均应在决策文件上签字背书,所发表意见应记录存档。

第四章 投资事中管理

第十七条 ,重点检查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执行和效果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向企业进行提示。

第十八条 、运营中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分析,针对外部环境和项目本身情况变化,及时进行再决策。如出现影响投资目的实现的重大不利变化时,应当研究启动中止、终止或退出机制。,。

第十九条 ,分别于每年一、二、。季度投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重大投资项目完成情况,以及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第五章 投资事后管理

第二十条 ,应当编制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年度投资完成总体情况;

(二)年度投资效果分析;

(三)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四)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五)年度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第二十一条 ,形成后评价专项报告。通过项目后评价,完善企业投资决策机制,提高项目成功率和投资收益,总结投资经验,为后续投资活动提供参考,提高投资管理水平。,选择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并向企业通报后评价结果,对项目开展的有益经验进行推广。

第二十二条 ,审计的重点包括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投资方向、资金使用、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

第六章 投资风险管理

第二十三条 ,将投资风险管理作为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强化投资前期风险评估和风控方案制订,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防范投资后项目运营、整合风险,做好项目退出的时点与方式安排。

第二十四条 ,,。,健全完善企业投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第二十五条 。。。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 ,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投资管理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谎报、,。

第二十七条 ,;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