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无效民事行为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2-14 11:32:15


  核心内容:处理无效民事行为时要注意哪些事项?无效民事行为是自始、当然无效的行为。处理无效民事行为要正确适用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意返还财产与追缴财产及行政、刑事上没收的区别等。编辑完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处理无效民事行为的注意事项。

  处理无效民事行为的注意事项:

  (一)处理无效民事行为,要正确适用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民事行为无效,一般都会产生一定的民事责任,根据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将其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是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财产上的不利后果,各种财产责任方式虽然不限于金钱赔偿,但是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非财产责任是指内容无法用金钱衡量的责任方式,在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应适用此种责任方式来恢复受害人的人身利益。

  民事行为无效主要适用财产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非财产责任更适宜解决行为无效后所产生的争议。如以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方式来解决肖像权、名誉权纠纷。

  (二)注意返还财产与追缴财产及行政、刑事上没收的区别。

  返还财产不是惩罚措施,而是消除无效民事行为所造成的财产后果的一种法律手段,使双方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原来状态。追缴财产是一种惩罚手段,只适用于故意违反国家利益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为此类行为的性质及损害后果比其他无效民事行为更为严重,用返还财产的方法不足以消除其造成的不良后果。

  对无效民事行为用返还财产还是用追缴财产的方法来处理,可以从无效民事行为的性质、损害的对象、危害结果等方面进行分析。行政及刑事上的没收,不仅包括违法犯罪所得,还包括违法犯罪的工具,还可能同时采取其他制裁方式,而追缴只是没收无效民事行为中违法取得的财产。

  (三)对部分无效合同视情况重新认识它。

,新的经济关系不断产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某些在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无效的合同,在新形式下已被法律或政策所认可,已成为有效合同。如期货市场,就其本身而言,其交易的内容并没有发生商品流转,但不能按传统观念,认为期货合同是买空卖空,投机倒把,而应转变观念,将其作为搞活流通、稳定市场经济秩序的杠杆大力发展。对民法通则中关于因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而无效的规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