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故“私了” 保险公司“挠头”

发布时间:2020-11-10 05:34:15


江苏实施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办法


  今年5月1日,《江苏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如果双方在道路上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只要车辆损失没有超过3000元,不需要向交警大队报“122”,而是双方互留联系方式后,立即撤离现场,各自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双方不愿意撤离引发了道路交通堵塞,需要交管强行撤离的话,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就会受到处罚。


  据了解,南京市每天发生的事故大约400起左右,绝大部分都是小碰撞。目前在处理的车险事故中,3000元以下的车辆损失占到“半壁江山”。《办法》实施以后,交警处理的事故量减半,将有更多的警力到路面保畅,但保险公司因为“业务量”剧增,没有足够的人力处理,而急得直“挠头”。


  不及时撤离现场将受罚


  从5月1日开始实施的《办法》,具体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呢?记者采访了业内权威人士。


  首先,看有无人员伤亡,如果仅仅是车辆受损,没有伤到“要害”部位,看双方谁的责任大;接着,互相“监督”对方保险、驾证等是否齐全,是否有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然后双方互相交换联系方法,记下对方车号,撤离现场,双方将车辆停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最后双方通知各自的保险公司,如实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书”,修车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都是由保险公司理赔,如果损失在3000元以内,及时撤离现场,交管部门将不对造成事故的一般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如果双方不主动不及时撤离现场,引发交通拥堵的话,交管部门到达现场以后,将强行撤离现场,还将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在《办法》实施的初级阶段,交管部门仅对当事人采取宣传教育的方式,过渡一段时间后将罚款。


  免费发放现场记录书


  现在,双方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要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根据认定书来赔偿车主。《办法》实施以后,3000元内的交通事故可以“私了”,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双方持有的凭据为“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书”,一式两份,需要填写的内容接近30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过错行为,损失金额、碰撞部位等等,还有双方和车辆的自然资料,并要共同签名。


  两办法为自撤留证据


  《办法》实施后,可能司机担心到保险公司说不清,不敢撤离现场。交管部门提醒,两种办法可保留现场证据。


  其一是用数码相机、DV机或者手机给事故现场拍照取证。一共拍摄3类照片至少4张,首先是全景照,要把现场的道路情况、标志标线等情况反映出来;其次是方位照,主要是从侧面拍摄,反映车辆所处的方位、行驶方向等;最后是细目照,就是把碰撞的部位、车损情况、地上的洒落物、漆片、刹车印、玻璃碎片等拍下来。


  其二是四轮定位。如果您身边没有可以拍摄的机器,可采用此种办法。即在两辆事故车的8个轮子处画记号,在轮子的中心轴垂直向下,在地面上画一个叉或者其他记号,8个轮子8个记号。即使现场撤离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可根据现场的轮印和车辆撞击的痕迹,断定事故责任。   保险公司“挠头”


  “没有交警的责任认定,出了事故后,两家保险公司到底以什么依据来赔偿,这是个最大的问题。”一家保险公司负责人忧心忡忡地表示。


  据了解,南京几家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曾经对这个问题进行过讨论,并研究了几套实施方案。例如,不少公司就提出来,能否各修各的,双方车主直接把车子开到相应的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对投保车辆进行赔偿。


  不过,这个方案很快遭到否决。“这样,不少空白处就显现出来,车主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一位理赔部负责人表示,“比如,现在不少车子都经过改装,如装倒车雷达等,如果不保‘附加设备险’,这些自己装的设备一旦有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而如果属于被撞,对方上的三责险又是能赔的。万一碰上这种理赔真空,车主很可能就拿不到应有的赔偿。”


  而这种理赔方式,也可能对以后的优惠造成影响。该负责人表示,“车险根据前一年的赔案次数有优惠,万一被别人撞了,却将理赔次数算到自己头上,保费又要上升很多。”


  责任认定可能走“老路”


  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极有可能采用老办法:由车主先进行协商,认清主次责任后,再实行定损理赔。


  据悉,这个理赔方案从去年1月1日起就运用在某些事故上。例如,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车主是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而不用到交警处备案。


  “目前来看,这种理赔方法可能最适用。”一家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少了交警认定责任,保险公司就要加强现场勘察,因此,车主就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一句话,可以先撤离现场在附近等待,但必须通知保险公司人员赶到事故现场,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果擅自撤离,不留任何证据,将很难赔偿。”


  望借力保险公估


  《办法》的实施,将让保险公司在人力物力上面临较大考验。不少南京产险公司都在考虑,要不要和保险公估公司合作,以弥补理赔查勘人员的不足。


  “南京地区一天大大小小的赔案有400起左右,而我们只有30名专业的查勘人员。”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向记者坦言,从保险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真正操作起来还有很大压力。


  “可能考虑将和保险公估公司合作,借助他们的力量帮我们代为查勘定损。”该负责人表示,车险处理过程中,最怕骗赔案件发生。“许多疑似骗赔案或是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例,交给公估公司去做,也可以大大减少保险公司人员因专业性不强,而引发的无名赔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