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人告巫山县稽征所追出车祸败诉

发布时间:2019-08-17 23:41:15


  一无牌东风大货车与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迎面相撞,致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死者家属认定因稽查执法人员驾车追撵货车所致,遂将执法单位重庆市巫山县稽征所告上法庭。,交通肇事与稽查执法无关。9月8日,此判决已生效。

  2005年12月13日下午7时左右,巫山县平湖桥头发生一起车祸:一辆由县城东郊方向驶往县城的无牌照东风车因没交养路费,惧怕稽查执法人员扣车,在惊慌中违章占线行驶,在平湖桥头与受害人谭英俊无照驾驶的无牌照两轮摩托车迎面相撞,造成谭英俊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后经巫山县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东风车驾驶员袁孝连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谭英俊负次要责任。此后,交通肇事罪判处个体司机袁孝连1年,并责令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死者之父谭某等4人各项经济损失18.9万元。

  该判决生效后,死者之父谭某等4人又以造成谭英俊死亡结果的原因,属重庆市交通稽查局巫山所(下称巫山县稽征所)于事发时驾车追撵东风车所致为由,,请求确认其行为违法,并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368100元,死者之子生活费46200元,共计41.43万元。

  庭审中,原告称由于巫山稽征所执法人员的违法追赶行为,致使袁孝连慌不择路而占线行驶,进而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谭英俊死亡,巫山县稽征所在整个事件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和过错。

  巫山稽征所辩称,车祸发生当时,执法车就停在事故现场附近200多米远处,根本没有追赶无牌东风车,也没有呼叫袁孝连停车,只是事故发生之前刚好在事故现场附近依法扣了一台违章车辆,属正常的稽查行为,并无违法或不当之处。

,巫山县稽征所工作人员上路开展稽查,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且执法车当时停靠在平湖加油站前的路边,与袁孝连驾驶的东风车逆向,从时间、空间及对证据的认定看,稽征执法人员既没有呼喊袁孝连停车,也没有对其驾驶的东风车实施追撵,故此次交通事故与被告上路稽查的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