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车贬值费首获赔偿

发布时间:2020-12-06 07:54:15


  被撞车贬值费获赔偿

 

  2003年4月,北京某公司的司机王某驾驶北旅小客车行驶在德外大街时,左前轮爆胎,车辆失控驶入逆行道,撞到易先生的捷达轿车,易先生受轻伤。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应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

  虽然被撞捷达轿车后经修理恢复使用,修理费由保险公司理赔,但易先生认为,车辆虽经修理但性能降低,经过评估,车辆贬值费达1.7万元,再加上自己损失的眼镜费、误工费等共计20710元,这些费用理应得到赔偿。

  日前,,支持了易先生的诉讼请求。

,有读者提出了质疑,车辆贬值也要赔偿吗?

  索赔贬值费的案件少见

  据记者了解,此案虽不是首例,但索赔贬值费的案件非常少见,一般人们关注的主要是车辆的直接损失。

  承办该案的法官认为,赔偿车辆贬值费问题是本案的核心问题。

  法官说,原告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降低,给原告造成损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且原告修复的车辆已经评估部门评估,贬值费明确,是此次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侵权赔偿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被告应赔偿原告车辆贬值费和评估费。

  本起案件中,,结论为:“确定鉴定标的在鉴定基准日贬值1.7万元。”评估费用由原告提供。

  随后,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了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要作贬值评估,,他们一般不接受个人评估。

  想要诉求贬值费的司机,起诉,由他们委托权威的鉴定部门。

  贬值评估费用怎么收取?

  贬值评估没有固定的项目,车被撞到什么部位,就评估什么部位。

  作评估所缴纳的费用为:贬值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3000元评估费;贬值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收取评估费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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