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他人健康权的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14 07:25:15


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他人健康权应当进行的损害赔偿主要包括: (1)医疗费损失 受害人的人体遭受损害,最主要的损失是为治疗人身损害而支付的金钱。这是一种财产上的损失。这种损失是侵害健康权所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后果。 (2)误工费损失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进行身体没有遭受损害之前所进行的工作,就会造成预期财产利益的损失。这是侵害人身造成健康损害所必然引起的结果。 (3)住院伙食费和营养费损失 人身遭受损害以后,需要住院治疗的,在住院期间,要增加伙食费上的支出,有些特别的人身损害,还要增加必要的营养,因此要增加营养费的支出。这些损失,也是侵害健康权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后果,是侵害健康权的直接损害后果。 (4)护理费损失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之后,如果行动不能自理,需要有人进行护理的,就要增加护理费的支出。这种支出,也是侵害健康权所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后果,是人身损害的财产损失。 (5)交通费损失 如果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之后,需转院治疗的,要支出转院治疗的交通费。即使是没有转院治疗的,受害人在受到伤害以后到医院进行治疗,也会有一定数量的交通费支出。这些支出的交通费,也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上的损失。 (6)住宿费损失 受害人在转院治疗中,以及护理人员在护理中,如果需要住宿,则要支付住宿费。住宿费的损失,也是人身损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7)精神损害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必然会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身体上的疼痛。这种精神损害的程度取决于侵害健康权所造成损害的程度,这就是,伤害越严重者,其精神损害的程度越重,伤害越轻者,其精神损害的程度越轻。 " target="_blank" title="">维权网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