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9-08-05 23:51:15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我们要学会勇敢的面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时间的相关规定,医疗损害有一定的时效,下面和小编一起学习一下这篇文章,医疗损害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医疗损害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

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起诉,即医疗事故引起的和医疗事故以外原因引起的。案由不同,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迥然不同。因医疗事故以外原因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常被称为医疗过错赔偿纠纷)适用“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规定。  此类案件诉讼时效的争议,主要发生在对“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理解和判定标准不一。

就字面而言,“知道或应当知道”不难理解,即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时候开始算。但实际里边学问很深。你说他知道,他说自己不知道,而且有人还真的不知道。你说他虽然可能是不知道,但按理讲是应当知道的,权利人会说为什么我就应当知道 你说“应当”,我就“应当”吗 对此,司法实践的判定标准通常是以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

  二、医疗纠纷民事诉讼的上诉的注意事项

  (一)上诉的注意事项

  1、原告与被告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可以上诉,超过时间不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效力。上诉期限从收到一审判决的第二日起计算,对判决不服的期限是15天,对裁定不服的期限是10天,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届满日期,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不可抗力除外。

  2、不能采用口头形式上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未提出上诉。

  3、上诉状要写明请求上诉的理由,、证据是否有误、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及对判决的意见。

  (二)上诉案件的审理

  1、二审只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如果是上诉请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一般不审查。

  2、二审仍可以进行双方调解达成协议。

  3、,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径行判决、裁定为例外。径行判定,是指二审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全部事实核对清楚后,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而直接作出裁判的审理方式,一般有四种情况:

  (1)一审就不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不清楚,而且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三)上诉案件判决的一般规律

  1、对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对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改判,(法律是指实体法即民法等)

  3、对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裁定撤消原判决,,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重审还是一审,一审判决后仍可以上诉。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消原判决,,一般有,审判本案审判员、书记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

  三、医疗损害分类及归责原则

  1、医疗技术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技术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情况下,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技术损害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

  2、医疗伦理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对病患提供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 医疗伦理损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直接推定医疗机构的过失,除非医疗机构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否则应当就其医疗伦理过错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学习了小编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医疗损害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有哪一些?当我们受到了医疗损害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明白自己的诉讼时效,及时的获得赔偿,以上就是小编的总结,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