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疗损害诉讼时效

发布时间:2019-08-16 19:01:15


  发生医疗损害无论是对患者还是患者家属都是一件非常沉重的事情,很多医疗损害的解决都是通过诉讼程序来完成的。而关于医疗损害的诉讼时效规定很多人却不清楚。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最新医疗损害诉讼时效的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最新医疗损害诉讼时效的规定

  1、《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

  所谓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是指客观上存在着知道的条件和可能,不管当事人实际上是否知道,均推定为知道权利受害侵害,应当自此时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例如,某女病人于1993年在甲医院分娩时因大出血而输入了解200 毫升血,5个月后于乙医院查出患了乙型炎。当时的病例上记载着这次输血史,并指明是乙型肝炎的病因。该病人一直在乙医院治疗,从未到甲医院申明这一情况。1996年初,由于所在单位医疗制度改革,需要病人自己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至此,起诉讼,要求甲医院负担这部分医疗费用,并申明是刚刚知道乙肝与输血有关。,并通知了甲医院。甲医院的法律顾问,。

  2、《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由此可见,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鉴于医疗纠纷专业性极强,实践中一般采用“知道”而非“应当知道”
的标准,具体来说,即患者知道有损害后果发生时,可以以此作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或损害后果出现后一段时间,患者通过某种途径知道权利被侵害(即知医院有过错)时,也可以作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但最终损害后果出现后超过20年患方未起诉的,丧失胜诉权。

  同时,如果患者有证据证明其在一年内曾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或双方经第三方调节机构调解的,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将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仍为一年时间。

  二、医疗损害诉讼程序

  1、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当事人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医学会应该在45日内组织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这就是采取下一步行动的依据,当然,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鉴定,但不能对鉴定委员会提起诉讼。

  2、收集相关证据

  当事人可以将医院的就诊记录(病历、发票、病情证明、诊断报告、手术记录等等)作为证据固定下来。

  3、

  (1)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可以委托相关专业人士起草,也可以自行草拟,百度文库里面也有很多的模版可以参考。

  (2)原、被告身份信息。被告信息个人难以调取,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

  (3)相关证据。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医院就诊记录等等。

  4、开庭审理

  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开庭前准备;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诉阶段。

  5、判决

  开庭后,,向原、被告及代理人送达判决书。

  三、医疗损害纠纷诉讼注意事项

  1、,如果有这种情况,按照诉讼阻却行政处理的原则,将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2、影响医疗事故赔偿额的因素主要有三个: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这三个因素,在医疗事故鉴定书中会有列出。

  3、在诉讼过程中,遵循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院方有责任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诊疗护理常规,如果不能证明,则责任在院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最新医疗损害诉讼时效的规定的全部内容。在医疗损害诉讼当中,如果当事人害怕自己不会正确处理诉讼程序,可以委托律师来进行代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