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0年)

发布时间:2019-08-31 20:55:15


广公交(传)字〔2010〕10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度相关统计调查数据的通知





现将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提供的我省2009年度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印发给你们。从2010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11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请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按照本通知公布的数据计算。


“国有同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等数据尚须有关部门核定(另文下发)。在相关数据下发前,可以暂时参照省厅“粤公通字〔2009〕109号”文公布的相关数据计算。“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标准,仍按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文规定计算。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2009年度相关统计调查数据 序号 项 目 数值(元) 说 明 一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29244.52 经济特区 珠海 22858.57 汕头 13650.89 一般地区 21574.70 二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6906.93 三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21526.10 经济特区 珠海 17948.41 汕头 11659.47 一般地区 16857.51 四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 50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