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确定与金额的计算

发布时间:2019-08-17 09:13:15


一、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一)直接财产损失 (二)间接财产损失 1、停运损失。 2、不予赔偿和有限赔偿间接损失。(乘客可得的间接利益损失超过了承运人可预期的范围的,以承运人所得运费为限赔偿。) 二、具体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一审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 医疗费=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二)误工费(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工资计算。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三)护理费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天数 (四)交通费(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五)住宿费(到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六)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 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八)鉴定费(伤残鉴定费) (九)残疾赔偿金 1、赔偿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十)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1、赔偿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②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赔偿限额:被扶养人有数人,。 :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十二)丧葬费 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十三)死亡赔偿金 1、赔偿标准:。(按当事人户籍区分城镇还是农村;也有按经常居住地区分的)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1、请求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之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2、受害人只能在侵权诉讼中提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 3、不能单独提起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赔偿数额的确定 赔偿数额=损失数额*过错比例 过错比例:①主要责任——51%-99%。②次要责任——1%-49%。③同等责任——50%。④全部责任——100%。⑤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