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15 18:39:15


  核心内容:2015年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参考数据已经公布了,他们可以根据2014年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参考数据来执行。小编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相关指数,整理了2015年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5年湖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24852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10849元。

  2015年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方法为:

  1、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工资×6个月

,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