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小交通事故必须私了

发布时间:2019-08-25 16:13:15


  3月10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出台《郑州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4月1日起,在郑州市区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车损在2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双方须先撤离现场,凭填写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记录书,便可到任一个保险理赔中心理赔。

  据悉,,保险部门近期也将出台轻微交通事故理赔实施细则。

  据交警部门统计,郑州市轻微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起数的80%,60%的道路交通拥堵是由轻微交通事故引起的。

  郑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常志军称,以前如果道路上发生刮蹭等轻微事故,当事双方需要在现场等交警和保险员前来处理,一起小事故至少一个小时才能处理完。

  常志军称,《办法》实施后,凡在道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双方不需现场等交警和保险员,只需向保险公司报案,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记录书,便可到理赔中心理赔。

  新办法带来六点变化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和以前的事故处理办法有什么区别?郑州市交警支队陈述了6个变化。

  变化1 满足四条件可快速处理

  交通事故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机动车双方之间发生的不涉及第三方的;没有人员伤亡的,且双方财产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的;机动车能够被驾驶走的;机动车均在河南省内财产保险公司参加了机动车交强险的,都可以采用快速处理办法。此外,警方还建议,发生轻微事故后,司机最好将事故现场拍照留作证据。

  变化2 不再出具轻微事故认定书

  办法实施后,交警不再开具“轻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双方只需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记录书”,便可作为事故责任和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保险公司将“认账”赔付。

  在郑州市区各交警大队和保险公司,司机可领取“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记录书”,还可登录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和郑州市公安交通信息公众服务网站下载。

  变化3 事故车辆不离现场要受罚

  据介绍,发生轻微事故后,事故双方必须先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对于不撤离现场的车辆,交警除了强制其撤离现场外,还将对司机处以200元罚款。

  变化4 逃逸将吊销驾照并拘留

  发生轻微事故后,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撤离事故现场过程中故意逃离的,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报警,警方将以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来处理。对肇事逃逸的司机,警方将对其处2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变化5 故意骗保将追究法律责任

  河南保监局有关负责人称,对于具体赔偿的金额数,保险公司将依据车损评估情况,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但对故意制造或虚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款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故意骗保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变化6 九种情形需等交警来现场

  这9种情形是:机动车没有车号牌、年审检验合格证的;没有交强险标志、保单,或未在我省参加交强险的;驾驶人不能在现场出示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有人员伤亡的;机动车发生三方及三方以上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不能自行移动的;车辆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一方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