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是否有死亡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9-08-30 21:59:15


  在医院就只患者的过程中,会有医疗事故的发生。且因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事件也屡见不鲜,由此往往产生医患纠纷。而对于因医疗事故死亡的患者家属而言,医院的死亡赔偿金就是最后的安慰以及和解的可能性了。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是否有死亡赔偿金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是否有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治疗过程中致人死亡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只能按照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6年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而没有规定赔偿死亡赔偿金,这就形成了法律实施的一个空白。同时,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的却可以依照该条例给予30年的残疾生活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这样易诱发医护人员的道德危险,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在治疗患者时,因致人死亡无需赔偿死亡赔偿金,就会出现“治伤不如治死”的严重违背常理的现象,加剧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不利于社会和谐。

  医疗事故纠纷中若出现患者死亡的情况,审判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办理。

  二、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怎么算

  按照《医疗事故条例》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这是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规定的“特色”,区分患者的死亡和残疾,并且给出了具体的计算标准。

  由于精神损害的不确定性,在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上各国大都采取非常谨慎的太多,往往更多的是给出一个指导性的判定标准,具体的处理归纳为法官的“裁量权”。而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却将精神损害赔偿规定为死亡6年、残疾3年的情况。

  三、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2、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是否有死亡赔偿金的全部内容。对于患者家属而言,死亡补偿金只是种安慰的方式,也是医院对于医疗事故处理的一种态度的体现。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