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9-08-15 09:43:15


  核心内容:发生交通事故报警,但当事人不再事故现场,交通警察该如何处理呢?下面由小编详细介绍。

  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如何处理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知识: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的情形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