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电动自行车拟3年安检1次须挂牌上路

发布时间:2019-08-15 19:43:15


 9月23日,、省公安厅就规范全省非机动车管理举行了立法听证会。

  听证会上,13名听证陈述人就“非机动车要否实行挂牌上路”、“要否每3年一次安检”等条款畅所欲言,现场充满了思想的交锋。

  据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龙毅介绍,截至今年6月的不完全统计,江西省内共有电动自行车近百万辆,燃油助力车50万余辆,并以每年20%的速度在递增。而目前,我省尚无非机动车类的法律性管理规定,致使许多非机动车,,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当天,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罗永银阐述了一列数字:“去年一年,我省非机动车引发了各类交通事故1462起,造成349人死亡,1902人受伤。而今年1至9月,引发交通事故795起,造成了175人死亡。”因此,江西立法管理非机动车辆势在必行。

、省公安厅表示,将综合参考此次听证会各代表的意见,进行细化和修改,最后报省政府审批,该办法有可能从明年起实施。

  观点交锋

  《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须挂牌上路

  《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实行登记上牌制度,经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方可上路行驶。自行车、人力车等则不需登记。

  正方

  上牌可减少主动违法行为

  多数听证陈述人对登记上牌表示赞同。一些陈述人还建议,将传统的自行车、山地自行车也纳入登记范围。

  支撑他们观点的原因为“登记上牌管理,不仅可规范非机动车主的行为,减少非机动车主动违法行为,还能预防被盗抢,有利于社会治安管理,出现交通事故,也利于处理和索赔。”

  反方

  意义不大恐会流于形式

  “我不赞同登记上牌。”听证时,陈述代表、江西省证监局主任科员刘东贵直言。他认为,登记上牌,并不能起到规范交通管理、解决拥堵实际的作用。这种做法,只是为了登记而登记,要使交通秩序好转,必须依靠真正实现“人车分离、各行其道”。

  刘东贵对香港与南昌的道路交通现状进行了对比。他说,他经常驾驶机动车,也偶尔使用非机动车代步。“香港的大多数马路并不及南昌宽阔,可交通却十分有序,这是为什么?”他认为,得益于真正实现“人车分离、各行其道”。

  超标车须办临时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