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15 06:29:15


福建省

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争议金额管辖标准如下:

一、,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一)福州、厦门、,不满50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纠纷案件;漳州、莆田、三明、南平、宁德、,不满50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纠纷案件。福州、厦门、,不满3000万元人民币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漳州、莆田、三明、南平、宁德、,不满3000万元人民币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二)百人以上集团诉讼,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其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三、:

(一)争议金额满5000万元人民币,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满30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纠纷案件;

(二)其他在全省有重大影响,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管辖标准如下:

一、莆田、三明、南平、宁德、;福州、厦门、漳州、。莆田、三明、南平、宁德、、澳、台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福州、厦门、漳州、、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福州、厦门、、当事人均在其辖区内、诉讼标的额20万元以下的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均在其辖区内、诉讼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经济纠纷案件。

二、。

三、省院管辖诉讼标的满3000万元的案件。

陕西省

一、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

以财产为内容,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800万元以上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并且每年受理上述案件总数不得超过5件。

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

铜川市、延安市、汉中市、安康地区、;

、澳、台案件,其争议金额同各自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争议金额。

二、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

争议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汉中市、;

铜川市、延安市、安康地区、;

、澳、台案件,其争议金额同各自管辖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的争议金额。

湖北省

一、、;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民事财产纠纷案件;

、经济纠纷案件。

二、、;1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的民事财产纠纷案件。

;争议金额5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的民事财产纠纷案件。

河南省

一、,争议金额为2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洛阳、焦作、平顶山、,争议金额为6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5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其他市、,争议金额为4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3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二、,争议金额为2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洛阳、安阳、,争议金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其他市、,争议金额为8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6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三、低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所定标准的民事、。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经济纠纷案件的争议金额为3000万元以上(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的争议金额为2000万元以上(含本数)。

二、、经济纠纷案件以下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其争议金额分别为:

(一)南宁市、;

(三)柳州市、桂林市、玉林市、;

(四)贵港市、梧州市、南宁地区、;

(五)柳州地区、河池地区、、;

三、上列诉讼争议金额以下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河北省

一、、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

二、、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300万元。

三、保定、秦皇岛、唐山、邢台、邯郸、衡水、、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四、张家口、沧州、、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五、涉外、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

北京市

一、:

、经济纠纷案件:

1.普通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

、经济纠纷案件。

(二)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三)支付令案件。

(四)公示催告案件。

(五)区、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公司的破产案件。

二、

、经济纠纷案件:

1.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8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2.争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房地产案件;

3.争议金额在25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其他民事案件;

4.争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不满8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的经济纠纷案件;

5.争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

6.不服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北京市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公司的破产案件。

(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和申请仲裁条款无效的案件。

三、

、经济纠纷案件:

1.争议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民事纠纷案件;

2.争议金额在80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纠纷案件;

全年受理上述两项案件总数不得超过10件;

3.争议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

4.争议金额在80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本规定所说“以上”含本数在内。

上海市

一、,100万元(含本数)以下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二、,100万元以上至8000万元(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三、,8000万元以上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天津市

一、以财产为内容的民事纠纷案件,其争议标的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其中房地产纠纷案件争议标的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超过100万元,其中房地产案件超过200万元的,。,其争议标的金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不得超过2000万元。

二、经济纠纷案件,其争议标的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其中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标的金额不得超过2000万元。

三、、澳、台案件争议金额标准与其受理的内地案件相同。

海南省

一、下列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和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1.争议金额不满300万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不满200万元)的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

2.争议金额不满500万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不满300万元)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二、:

1.争议金额满300万元、不满5000万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满200万元、不满3000万元)的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

2.争议金额满500万元、不满1亿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满300万元、不满8000万元)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三、:

1.争议金额满5000万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满3000万元)的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

2.争议金额满1亿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满8000万元)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四、,超过定额需要受理的,。

辽宁省

一、:

1.沈阳、;

2.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

二、:

1.沈阳、;

2.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

、海商纠纷案件。

吉林省

一、,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金额为800万元以上。

1.长春、,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为20万元以上不满800万元。

2.延边、四平、松原、通化、白山、白城、、延边、,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为15万元以上不满800万元。

二、,涉港、澳、台案件金额为2000万元以上。

1.长春、吉林、,不满3000万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为8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2.四平、松原、,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为6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3.白山、白城、,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为4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4.吉林、延边、,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为2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三、除上述诉讼标的金额外的案件,。

黑龙江省

一、,下同)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争议标的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二、、经济纠纷案件,争议标的额不低于50万元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三、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经济纠纷案件,争议标的额不低于20万元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四、、经济纠纷案件,争议标的额不低于20万元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五、、商标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六、。

四川省

一、:

(一)房地产案件争议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二)其他债务、赔偿等民事财产案件争议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三)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四)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民事财产案件和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五)案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不包括政府的职能部门)的民事财产案件和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六)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

二、:

(一)房地产案件:

2.自贡、攀枝花、德阳、泸州、绵阳、乐山、内江、广元、遂宁、南充、;

3.雅安、达川、巴中、广安、眉山、资阳、甘孜、阿坝、凉山等地、;

(二)其他债务、赔偿等民事财产案件争议金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

(三)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2.自贡、攀枝花、德阳、泸州、绵阳、乐山、内江、广元、遂宁、南充、;

3.雅安、达川、巴中、广安、眉山、资阳、甘孜、阿坝、凉山等地、;

(四)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破产案件;

(五)案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县人民政府(不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的民事财产案件、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六)涉外和涉港、澳、台诉讼的民事财产案件、经济合同纠纷案件5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

(七)著作权案件、商标案件、制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技术合同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

三、:

(一)房地产案件:

2.自贡、攀枝花、德阳、泸州、绵阳、乐山、内江、广元、遂宁、南充、;

3.雅安、达川、巴中、广安、眉山、资阳、甘孜、阿坝、凉山等地、;

(二)其他债务、赔偿等民事财产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下;

(三)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2.自贡、攀枝花、德阳、泸州、绵阳、乐山、内江、广元、遂宁、南充、;

3.雅安、达川、巴中、广安、眉山、资阳、甘孜、阿坝、凉山等地、;

(四)市、地、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提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参照本规定第二条第(三)项第2目、第(四)项和第三条第(三)项第2目的规定执行。

本规定争议金额人民币数额“以下、以上”均含本数在内。

云南省

一、民事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

1.诉讼标的金额在15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以上的民事纠纷案件;

2.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在1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以上;

2.曲靖、玉溪、红河、楚雄、大理、保山、德宏、;

3.文山、昭通、临沧、丽江、怒江、迪庆、;

、州、。

二、经济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

1.诉讼标的金额在3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

2.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在2000万(含本数)人民币以上;

2.曲靖、红河、玉溪、楚雄、大理、保山、德宏、西双版纳、;

3.文山、昭通、临沧、丽江、怒江、迪庆、;

、州、。

江西省

一、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

以财产为内容,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民事案件;争议金额800万元以上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并且每年受理上述案件总数不超过5件。

争议金额为5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民事案件(不含离婚财产分割案);争议金额为50万元以上至80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为8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房地产案件。

争议金额为50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不含离婚财产分割案);争议金额为80万元以下的房地产案件。

二、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

争议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争议金额为8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的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为6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南昌中院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为1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8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

争议金额为80万元以下的经济纠纷案件;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为60万元以下。,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8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