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1-04-03 16:30:15


  在实践中,申请人一般都是因为经济困难,。那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诉前保全担保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由谁承担?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

  二、诉前保全担保收费标准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可给予20-40%的优惠。

  由于现如今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益阳地区也为出台新的标准,现在还沿用的以前标准。

  三、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由谁承担

  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如果诉前申请财产保全,,审查比较严格,。而会将起诉状和保全申请一并移送审判庭有审判员具体操作保全事宜。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一样,通常由原告(申请人)垫付,但是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败诉方是被告,通常也只能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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