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9·13”交通事故 15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发布时间:2020-07-31 04:24:15


调查报告作出批复,对这两起事故的33名事故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另有48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7月14日,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不报,转移尸体、破坏现场、销毁证据、收买记者、高额赔偿遇难者家属;。,这是一起非法盗采国家资源、造成重大人员伤亡、。66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蔚县县委书记李宏兴、县长祁建华、蔚县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局长平川、蔚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建国、、张家口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高继存等48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张家口市委常委、副市长唐树森,、政纪处分。

  2008年9月13日,四川巴中市境内发生一起客运车辆坠崖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上51人全部死亡。,这是一起由于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力,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对驾驶员教育培训存在漏洞,以罚代管而导致的责任事故。给予巴中市政府副市长魏文通,巴中市交通局局长张世俊,,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鲜光宗等15名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