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成功调解该县最大交通肇事案

发布时间:2021-05-15 19:07:15


  起因是一起车辆小擦挂事故,两车司机互不让步,相互指责对方有过错,引来途经车辆和附近村民在车祸现场围观,且事故司机没按规定及时在公路上摆放警示标志,提醒过往司机注意,继而埋下安全隐患。此时,一辆载重货车途经此路段,司机处理不当,撞上一辆事故车后引发多车连环相撞的严重后果,造成一死15伤的悲剧。

  日前,,终于将这起重大交通事故调解成功。

  案件回放

  多车连环撞致1死15伤

  2010年12月17日11时30分左右,周某驾驶一辆货车从泸定往雅安方向行驶,行至国道318线天全县紫石乡境内,与董某从天全县城往泸定方向行驶货车发生擦挂。事发后,周、董两人没有按相关规定,在出事路段上摆放相应的道路警示标志,而是相互争吵,指责对方“不长眼”。

  双方的争执,引来了附近村民围观,而途经此地的部分司机,也将车停于路边,加入到围观人群中。国道318线车流量大,如此举动隐患重重。

  没过多久,杨某某开着一辆满载货物的重型货车从泸定方向往天全方向行驶,途经周、董事故现场,由于路边人多车多,杨某某处置不当,所开车辆与董某货车相撞,在强大前行力作用下,导致停在董某车后的多辆小车发生连环相撞,司机杨某某当场死亡,村民王俊鑫等15人受伤,5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

,全方位调查,作出杨某某(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周、董、杜、高负事故次要责任;王俊鑫等15人无事故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索要赔偿

调解得以解决

  伤者在当地医院经过治疗后陆续出院。由于周、董等多名司机是为车主开车,故从今年1月起,,请求车主、司机及其车辆参保的保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共16件,所涉及的死亡、受伤人员和遭受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多达20人,保险公司3家,诉讼标的59万余元。

  面对这起受害人多,人身、财产损失数额大等情况,该巡回法庭多措并举:在制定审理方案同时,主动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并多次深入受害人家中了解情况,做其思想工作,还邀请办案交警、当地乡村调解员配合工作。

  5月25日,、乡村调解员,以及受害者等聚集一起展开庭前调解。因为事前所做工作周到、细致,调解中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很快就达成调解协议:由车辆投保的公司赔偿所有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5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