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酒后撞死人 血样3天后送检酒精含量为零

发布时间:2019-08-29 02:26:15


  三个小时前,“我只喝了一点酒”,三个小时后,张新道就撞了人。完全出乎他意料的是,被他撞的王全国经高淳当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一起碰擦事故变成了一起死亡事故。

  “送检的张新道、王全国的血样中皆未检测出乙醇成分。”6月9日,。一边是3小时前喝了一点酒,一边是事发时血检不含酒精。面对这样的疑点,死者王全国的妻子俞小英说,“我不接受这份报告,我要一个公道!”

  □快报记者 田雪亭 实习生 马晓宁 文/摄

  6月6日下午,在高淳港口公交站台等着老公来接她的俞小英,等来的,却是一辆救护车。车上,丈夫神志不清,耳朵中不断流血。

  惨烈的事故,就发生在距离王全国家100多米的村头,当时,去徐州看病归来的妻子打来电话,说:“十几分钟就能到港口站台了!”“好啊,回家慢慢再说吧!”王全国挂断电话,便发动自己的轻摩,向一公里外的站台驶去。

  站台位于薛盛公路上,薛盛公路是村里通向县城的唯一道路,而村子的小路与薛盛公路相连处,是一个小陡坡。王全国加了下油门,他要从这个陡坡上冲上去。

  陡坡的尽头,便是薛盛公路,因为路段的特殊性,从陡坡上驶来的车子要进入薛盛公路,必须横穿。就在王全国准备横穿时,他突然发现,由东向西方向,一辆摩托车驶来。摩托车手张新道同时发现驶来的轻摩,赶紧避让。

  两车在瞬间相撞,在车辆摔出去的同时,两名驾驶员各自飞了出去。张新道戴着头盔,满脸鲜血。而没有戴头盔的王全国摔在水泥路面后,耳朵中鲜血汩汩,神志不清。事故发生不久,救护车赶到,迅速将两人送往高淳县人民医院抢救。

  噩耗

  连续抢救五天不治身亡

  “我拉着他的手,感觉体温都算正常。就是耳朵中有血不断流出!”俞小英是第一个见到丈夫的亲人,她怎么都没有想到,进入医院不久,王全国便昏迷不醒。到了当晚11点钟,医院的专家找到了俞小英,“你丈夫已经深度昏迷,属于­脑开裂,救治希望渺茫!”

  王全国的家境并不富裕,“前几年,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有,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坚强的俞小英和丈夫一起,拼命打工赚钱,再加上东拼西凑借来的钱,终于盖起了一栋二层小楼,房子都还没来得及装修,俞小英不能让丈夫就这么走了。

  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当晚,南京几家著名医院的专家被接到了高淳,现场会诊。凌晨3点钟,专家无奈表示,王全国获救的希望渺茫,“我们会继续全力救治,能不能醒过来,就看他的造化啦!”

  6月11日,在经历了连续5天的持续抢救后,医生最终宣布,王全国脑死亡,离开了人世。

  血检

  死者家属质疑鉴定结果

  就在一家人哭得死去活来为丈夫置办丧事的时候,一个肇事者事发前喝过酒的消息突然传来。

  经多方取证,俞小英确信肇事者事发前喝了酒。但警方的血检鉴定却显示,肇事者血样中酒精含量为零。

  “喝酒是中午12点多钟,事故是在3点多钟,抽血是在下午5点多钟,按说,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好歹也会有一点,怎么会是‘零’呢?”俞小英说,让她家人更无法接受的是,抽血是在6月6日,但直到6月9日才送检,中间隔了这么长的时间,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但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对于南京郊区县的血样,因为距离较远,不可能当天抽血当天送检,“隔个几天批量送检,很正常”。

  责任

  家属拒收事故认定报告

  除了这份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报告,俞小英的家人,对于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报告同样不能接受。

  6月25日,交警电话通知王全国家人去拿事故认定报告,家人当即拒绝。对于随后寄来的认定报告,王全国的家人也同样拒收。

,警方认为,王全国无证驾驶无牌轻摩通过路段时没有主动让行,且没有戴安全头盔,是事故发生的主要过错方;张新道驾驶机动车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该事故发生的次要过错方。据此认定王全国承担主要责任,张新道承担次要责任。

  俞小英对于丈夫无证驾驶无牌轻摩表示认可,“但我们村子通往薛盛公路的车行道路只有一条,不能把责任全推到王全国身上!”据悉,王全国所在的王村,共有90余户300余名村民,全村人进出村子的车行道路,只有那个陡坡。“这条路修了四年多了,经常有险情发生,但是,却没有人管过。”曾经的村干部王祥林对记者说,在这样特殊的路口,有关部门从没设置警示标志,主管部门也应该担责。采访中,十多名村民都表示,期盼着政府部门能够对这个路口引起重视。

  关键点

  肇事者承认中午喝了一点

  知情者找到肇事人事发前喝的四特酒盒子和酒杯

  “事发当天中午,张新道曾经喝过酒,是白酒,还喝了不少!”这个消息是跟张新道同村的一个村民传来的,该消息犹如一枚重磅炸弹,炸得俞小英全家坐不住了。

  俞小英记得,交警大队曾经给她看过一份物证检验报告,那份报告单上显示,张新道血液酒精检测的结果是乙醇阴性,“未检出乙醇成分”。也就是说,按照该份报告单的显示,张新道并没有喝过酒。

  但如果那位村民所说属实,那这份检验报告会不会有问题?带着疑问,王全国的弟弟王有国找到了村民口中传说的跟张新道一起喝酒的几个人。

  “没错啊,是一起喝酒的啊,三个人,一起喝了一瓶四特白酒!”几位当时一起喝酒的人都证实了这一点。

  昨天记者赶到了高淳开发区一家工厂的食堂,传说中的喝酒地点,就在这个食堂的一间包厢内。

  “那天张新道是在这里喝酒的,我还作陪的!”食堂史师傅说,张新道看起来很面善,人也很爽气,当天11点多钟,工厂的车间主任张令云带过来的。当时一起吃饭的,还有厂里的会计李福喜、一个来厂里办事的老板周某及其驾驶员,共有六人。其中,张令云要上班,驾驶员不能喝酒,李福喜喝的是啤酒,所以,一瓶42度的四特白酒,就被周某、史师傅和张新道一起喝了。

  “张新道说自己开了摩托车,所以当时就给他倒了半杯酒。后来,又添了一次酒,总共应该在二两酒的样子!”史师傅、李福喜和张令云,对此均予以确认。

  记者现场看到,喝过的那个酒盒子还在,是一瓶42度的四特白酒,容量是460毫升。杯子是高脚杯,记者现场试验,倒满一杯的自来水容量为二两多一点。

  按照张令云的介绍,6月6日上午,张新道来到张令云所在的单位应聘。因为此前两人就熟悉,面试结束后,张令云便留下了张新道,一起吃顿便饭,饭局就安排在了厂里的食堂内,吃饭时间为上午11点30分至12点15分前后。

  “我12点30分上班,所以记得很清楚。”张令云说,考虑到张新道喝了酒,肯定不能驾驶摩托车,便好意劝说其留下来休息一会,等酒醒后再走。对此,张新道也赞同,于是,就进了张令云的车间办公室,在里面喝茶聊天,一直等到脸上的红晕消去,至3点钟左右时,张新道才骑上摩托车离去。

  “他无证无牌,速度很快,我根本没有看到,否则就不会发生事故了!”昨天,当记者联系到张新道时,他回忆起那起事故,感觉还是很后怕。

  张新道告诉记者,当天中午在厂里面试结束后,跟厂里的几个朋友一起吃饭,“他们拿上来了一瓶酒,原本我是不想喝的,但他们劝我喝点,后来坚持不住,我就喝了一点。”张新道说,至于喝了多少,他已经记不清楚了,“因为我开了摩托车,交警查酒后驾车很严,我是知道的,所以就喝了一点点!”喝完后,还在厂里休息了好长时间才出门。

  关键点

  采血送检的过程疑点不少

  专家:不太可能!

  喝二两白酒五个小时之后抽血,检测不出乙醇成分有没有可能?

  对此,在记者陪同下,。几经周折,经过三方推诿之后,我们才联系到一名张姓民警,但该民警不肯对检验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无奈之下,记者转而向鉴定所的其他专家求教,专家告诉记者,鉴定报告中所称的“乙醇阴性”和“未检出乙醇成分”的意思,就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零。

  之后,记者联系了几方专家。医学专家认为,“不同的人对酒精的代谢能力不同,经过五个小时之后,酒精浓度很可能很低。”江苏省人民医院输血科主任周小玉告诉记者,人喝酒两个小时后,酒精就被吸收进入了血液,这个时候,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是最高的。人代谢酒精有一种专门的酶,这种酶的活性和数量在不同的人体中的差别很大,“所以有些人酒量好,喝一斤白酒都没事。”

  “如果他喝的是白酒,即便经过5个小时,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也不可能到0。”江苏警官学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医专家告诉记者,虽然酒精浓度在人体中呈下降趋势,而且代谢有个体差异,但是5个小时内,二两白酒完全代谢是不太可能的,“只有一种可能,就是酒精浓度比较低,也许就是20多毫克或者30多毫克,当然也有可能再低一点。”

  “整个采血过程,可能的话,应当全程录像保存,这样可以提高检验的权威性。”南医大一位法医专家则表示,出现这种结果,也有几种可能。一是,血样本身弄错了,当然,这个可能性还是比较低。二是,采血后,血样本身密封不严,血样在运输过程中摇晃颠簸,加之天气热,酒精易挥发。

  律师:是否合理?

  “这份报告用来作证据,我们可以质疑它的合理性。”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延说,酒精浓度是随着时间增长而递减的,抽血的时间离事故过去一个半小时,甚至更久,加上夏天代谢快,而3天后才做鉴定,已经无法接近事故发生当时的情况了。

  耿延认为,交警作为行政执法者,为交通事故的双方进行血液抽检,就执法行为程序来说,是合法合规的。但是,过去这么久的抽检,实际意义还有多少?

  “老百姓都知道,一个酒量好的人,喝个二两酒很快就散了。”这种抽检,其结果如果拿来当证据,未必合理。但在法律效力上,,效力高于证人证言。

  “由不够合理的程序所取得的证据,是否合理,是否应当采用,目前在国内还是存在很大的争议。但至少,就这个案子,我们可以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