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计生条例解读

发布时间:2019-08-11 23:49:15


  4月1日,甘肃省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这标志着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甘肃省正式落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生孩子要不要审批?哪些情况可以再生育?婚假产假如何调整?究竟如何解读甘肃省新修订的条例呢?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解读。

  生孩子要不要审批

  修订后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以自主安排,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在怀孕前后应办理生育登记,凭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在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进行现场登记,免费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

  哪些情况可以再生育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符合下列特殊情形的夫妻,可在生育两孩的基础上申请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1、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4、民族自治地方的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其中双方或者一方系东乡、裕固、保安族以及居住在人口稀少的牧区、林区的藏、蒙古、撒拉、哈萨克族,已生育两个子女,要求再生育的,可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实行审批制度。由夫妻双方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现阶段无论是生育一、二孩,还是特殊情形再生育,仍须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依法享受优生优育、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服务。

  婚假、产假如何调整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法律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在已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省份中,甘肃省规定的婚假、产假均为最长的省份之一。